省科技型项目补贴
申报条件
1.成立时间:1年以上;
2.主要产品(服务)属于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》规定的范围
3.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:
销售3000万的企业研发占比不低于5%;
3000万元至1亿元研发占比不低于4%;
1亿元以上研发占比不低于3%;
4.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50%以上(注意:申报前一年度要有销售收入)。
5.拥有自主知识产权(至少有1个)
补贴对象
市区新认定为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。
补贴额度
对新评定的省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,于评定的次年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。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,于认定的次年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。